企业信息

    上海浪鼎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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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2006,2006
  • 公司地址: 上海市 闵行区 上海市闵行莘建东路198弄17号101
  • 姓名: 周立安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人事社保代理 ,压力容器许可证办理 ,上海浪鼎企业登记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公司注册 公司注册
  • 发布日期:2017-07-28
  • 阅读量:133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上海闵行  
  • 关键词:上海浪鼎企业登记,压力容器许可证办理,人事社保代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

    人事社保代理 ,压力容器许可证办理 ,上海浪鼎企业登记详细内容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组织核查和检验。
    *二十七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作出的准予许可的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将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有关材料及时归档,公众有权查阅。

    监督检查

    *三十六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以及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活动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人事社保代理 ,压力容器许可证办理 ,上海浪鼎企业登记由上海浪鼎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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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上海浪鼎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上海市闵行区上海市闵行莘建东路198弄17号101,联系人是周立安。 主要经营代理记账、企业增资、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代理记账,企业增资,许可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压力容器许可证办理,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